從前有個賣牛奶的女孩,有一天,她頂著牛奶桶下山,邊走邊想:如果用今天賣牛奶的錢去買些小雞回家養,小雞長大了就會生很多雞蛋,雞蛋又可以孵出更多小雞,再把小雞養大......,這樣不就發財了嗎?要是我發了財,我就可以去買漂亮的衣裳,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參加舞會,如果幸運的話,碰到一位英俊又體貼的王子,王子說不定會瘋狂地愛上我,然後我們就結婚,這樣我就變成了皇后,皇后......嘻!砰!牛奶打翻了!哇!我的牛奶!我的小雞呀!我的皇后呀!您也做過發財夢嗎?在民國七十年間,數十萬人都曾做過這樣的發財夢,這個公司以四分利(40%)的高利吸收資金,然後做各式各樣的投資,快速成長為龐大的集團,負責人說每天都有人把大筆的錢堆在他的面前,拜託他幫他們賺錢,投資人也在公司的造神運動中把負責人當作是投資之神,在短短的八年內,這家公司竟然吸收了二千億元的資金,但是當吸金的速度無法趕上利息的開銷時,這家公司立即面臨倒閉的命運,這就是台灣知名的「鴻源地下投資風暴」。


  鴻源風暴的起因和英國南海泡沫相當類似,鴻源機構開始於民國七十二年,結束於民國七十九年,在這段期間台灣的政治環境由戒嚴進入解嚴、民進黨成為合法政黨、共產黨不再是叛亂團體、反攻大陸徹底絕望、政府開放大陸探親,原本大陸來台外省籍的軍、公、教人員在三十多年來寄望於「一年準備、二年反攻、三年掃蕩、五年成功」,無意在台置產,此時驚覺到反攻大陸已經絕望的殘酷事實,但這時候台灣的房地產已經不是薪水階級買得起的了,而政治資源也逐漸由外省人手中交到本省人的手中,在政治、經濟兩頭落空之下,循社會既定的模式要發達幾乎是不可能的,於是以別人的錢來賺取屬於自己的錢就成了唯一可行的途徑。在社會環境方面,台灣已經由農業社會完全進入工商業社會,但社會保險制度不夠完善,社會福利制度欠缺,國民年金與全民健保在當時還是一個完全陌生的名詞,在這種情況下,「養生送死有憾」的危機感加上經歷過戰亂流離所產生的危機意識,迫使人們必須利用投資來累積更多的財富。在經濟方面,民國七十八、七十九年正是台灣泡沫經濟的全盛時期,股票加權指數由二千點飆漲到一萬二千點,房地產也呈現倍數的漲幅,「賓士、滿天星、XO」成為台灣的三多,全民紛紛搶搭泡沫經濟的列車。在政治、社會、經濟環境的背景下,加上當時投資工具的缺乏,自然使得一大群具有冒險致富的人投入地下投資公司的懷抱。


  什麼是「地下投資公司」呢?合法的投資公司是以投資製造業、服務業等事業為主要營業項目的公司,它的資本來自股東的認股,股東收益來自公司的股利與股息。地下投資公司與合法的投資公司最主要的差別,在於前者的資本來自於不特定的社會大眾,又稱為「游資」,出資者的收益並非來自於視公司營業狀況、獲利能力而變動的股利與股息,而是來自固定的利息,而這利息的利率又遠高於一般金融機構。因此,出資者和地下投資公司的關係,比較像存款戶和銀行之間的關係,但不同的是,銀行的財務狀況必須公開,同時受到財政部與中央銀行的監督,存款戶的權益也受到存保公司的保障,而地下投資公司則不受到監督與保障。為什麼這麼沒有保障,還有那麼多人會選擇地下投資公司呢?主要的原因還是它的高獲利。鴻源機構在推出高達四分利的獲利專案時,立即吸引了民眾的目光,其中又以外省籍或已退休、退伍的軍、公、教人員居多,他們除了著眼於投資的高獲利外,也獲得了公司其他職員的認同與尊重,許多人更把公司當作同鄉會一般,在鴻源機構內鄉愁與自我肯定的需求同時獲得滿足。這些投資人雖然對於現代企業經營知識與經濟、金融理論所知不多,但透過公司口語化的說明會與印刷精美的宣傳物,投資人都對公司的超高獲利能力深信不疑,董事長沈長聲更被塑造成集經營之神、虔誠的密宗信徒、大善人於一身的「神董」,即使在鴻源機構宣佈破產之後,還是有許多投資人認為這一切都要怪政府的取締,如果沈長聲能繼續經營,鴻源一定能東山再起!事實上,高利率政策在一開始就注定鴻源機構非倒不可的命運!


  根據沈長聲的說法,鴻源機構的立意是要集合原本分散在大眾手中的小額資產,作有計畫、有效率、多元化的運用,投入國外金融市場,選擇多角化的投資管道,以求取最大利潤,因此鴻源機構成立或買下了多家公司,包括國際投資、百貨、房屋仲介、營建、電影、飯店、電腦等,甚至買下上市公司華電和大西洋集團,造成股市的震撼,然而這些投資大多僅能自給自足,並不能創造太多利潤,當有人質疑鴻源的獲利時,高階主管大多用「你們賺不到的錢,不能說我也沒能力賺到」一語帶過。雖然投資事業的獲利狀況不佳,鴻源還是依約定發放四分利長達五年之久,其原因在於吸金相當順利,大部份的利息都是由吸收的資金來支應的,即使遇到擠兌風暴停止出金,鴻源仍堅持照常支付利息,這也是投資人不減反增的原因,直到沒有能力再支付四分利時,鴻源開始降息至二分、一分四,但降息的結果是再也吸不到金,加上民國七十八年七月銀行法修正通過,李煥內閣開始取締地下投資公司,不少知名的地下投資公司紛紛倒閉,例如龍祥、永逢等,在吸金大幅縮減的情況下,鴻源機構終於在民國八十年五月由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破產。


  鴻源地下投資風暴形成的原因,除了當時的社會、經濟背景之外,民眾「高獲利、高風險」的投資觀念不足與投機心態是另一個主因,許多人雖然明知風險很高,卻自恃運氣過人,認為自己一定可以全身而退,不會成為最後一隻老鼠,但是大多數人都以血本無歸收場,鴻源風暴足以做為每一個投資人的警愓!
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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